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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纪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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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纪释法 | 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发布日期:2022-08-03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 1.【有关条款】

  第七条 党组织、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予以问责:

  (九)履行管理、监督职责不力,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、群体性事件、公共安全事件,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、事件,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。

  【典型案例】

  某省某县水电站较大透水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严肃问责。今年1月,该水电站发生较大透水事故,造成9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4400余万元。经事故调查组认定,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。其中,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未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电力安全监管边界不清、职责不明,存在监管空档等成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。

  该县委书记何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免职处理;县委副书记、县长李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;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罗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;县委常委、副县长陈某某等其他12名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。县经信和商务合作局等5个责任单位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,对该县发展和改革局予以通报。

  2.【有关条款】

  第七条 党组织、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,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当予以问责:

  (十)在教育医疗、生态环境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、扶贫脱贫、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,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,以言代法、以权压法、徇私枉法问题突出,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的。

  【典型案例】

  某省通报某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问责情况。2020年底以来,该市在实施“道路绿化品质提升”“城市公园改造提升”等工程中,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,严重破坏了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,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城市的美好记忆和深厚感情,是典型的破坏性“建设”行为,造成了重大负面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。根据省委部署,该省纪委监委成立问责调查组,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、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,10名领导干部受到严肃问责。其中,市委副书记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;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、副市长林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,免职处理;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(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组书记、局长)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,免职处理;市林业和园林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,免职处理;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粟某受到政务记过处分;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;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某某受到诫勉处理。该市某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江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大过处分,免职处理;区建设和水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降级处分,免职处理;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、局长杨某某受到党内警告、政务记过处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章来源: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
 

 
 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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